趸购费率虽释出善意,但整体政策思维仍有不足之处
2019-01-31
台湾地区2019年度再生能源趸购费率自2018年11月底预告后,不断受到业界的责备声浪,特别针对期初设置成本(CAPEX)计算方式有疑虑。台湾经济事务主管部门于1月30日召开2019年度审定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19年度趸购费率,经过业界与有关部门不断商讨后,台湾经济事务主管部门已经释出善意,趸购费率调幅已从原本平均12.5%缩减为1.66 %,实属一大利好消息。
对于在2018年,甚至是更早之前就已经在布局地面型的系统商而言,此费率是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根据集邦咨询旗下新能源研究中心集邦新能源网EnergyTrend分析师陈君盈指出,以地面型趸购费率为例,2019年度的费率新增有并联电业特高压供电线路者,相较一般类别趸购费率约增加0.4元/度,预估IRR可以达到7%以上水平。若是无并联电业特高压供电线路者,加入VPC 6%奖励,其IRR仍可超过5%以上。 台湾经济事务主管部门公告的趸购费率调整,对厂商而言是正向助益,然而若要达成光伏地面型2025年达17GW的发展目标,关键仍在于克服盘点土地所面临的诸多障碍,尤其是涉及农业休耕政策不适耕作区、生态保育、地层下陷等争议较大的土地利用。另外还有土地法令限制等,特别是地目变更环节上,各方须达成一致,才能真正推动地面型专案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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