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退役”后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有可能造成新的污染。据测算,2018年后,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将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预计到2020年将有累计超过20万吨电池报废。
从全国看,当前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并不规范,循环体系也不完善,甚至很多废旧电池并未能进入正规渠道;大批企业仍旧扎堆产销端而不重视回收利用环节的投入,回收利用技术总体薄弱,甚至有二次污染现象的发生,存在安全与环保隐患。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大省,我省新能源汽车产量目前累计已达42万辆,未来几年将可能出现动力蓄电池报废潮、退役潮。如果处置不当,不仅会带来生态环境影响、安全隐患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也会直接影响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未雨绸缪早做打算早做安排。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是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不可或缺的环节,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应有之义,更是加快推进绿色制造的应尽之责。去年,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我省成功入选试点。一年多来,我省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政策不够完备、体系不够健全、技术不够规范、模式有待创新、监管有待加强。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至80%以下时,虽不能完全满足汽车动力需求,但可以用于其他领域,这就是梯次利用。首要的是,应积极推进探索储能等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的新途径。一般情况下,如果容量性能降到30%以下,动力蓄电池就不再能梯次利用,只能拆解报废。电池被拆解后,可回收其中有利用价值的再生资源,如钴、锂、镍等。这是构建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价值链回收利用体系中最后的环节。目前,广泛使用的磷酸铁锂电池处置成本过高,再生收益远不抵其再生成本,大大影响回收企业的积极性。这一方面需要有关企业加大技术创新,降低回收成本;另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精准施策,加大支持力度,让电池物尽其用。
因此,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仍需进一步凝聚合力。这其中,尤其需要政策支持发挥引导作用,汽车生产、电池生产和综合利用企业积极主动发挥主体作用,共同探索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化商业运作模式,完善相关标准,突破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产业发展瓶颈,建设示范工程,从而为建立科学完善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制度提供实践支撑。
文章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