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福建省出台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方案
2019-02-02

福建省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8〕198号)精神,结合本省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

一、验收评估对象

已建成且纳入国家光伏扶贫目录的光伏扶贫电站。

二、验收评估工作内容

本次验收评估内容主要围绕电站建设质量、建设资金、运行维护、收益分配等内容,具体如下:

(一)电站建设质量

1、光伏设备质量,主要材料设备选型(电缆、组件、逆变器、汇流箱、变压器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定,是否存在购置低劣和不合格产品;

2、电站建设质量,例如是否出现组件被遮挡、防雷接地不符合规范、电缆敷设不符合规范、未设置安全指示牌等情况。

(二)电站建设资金

1、政府投入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2、政府出资是否落实。

(三)电站运行维护

1、后期运维是否规范;

2、是否明确了专业的运营管理机构(企业)。

3、是否明确了电站看护人员;

4、电站是否定期巡检,能否提供定期巡检记录;

5、县级是否落实好“三项质量保证制度”。

(四)电站收益分配

1、县级是否制定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2、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是否形成村集体经济,收益是否用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

3、村委会是否按要求分年度制定了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并公示,确定使用计划的程序是否规范、对象是否合理;

4、是否按计划和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使用,收益分配结果是否公开公示。

(五)其他方面

1、项目建设规模与主管部门批复下达的建设计划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是否报请过主管部门批准;

2、项目参建单位的聘请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

3、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

4、项目设备采购流程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

5、项目建设是否存在层层转包和违规分包等问题;

6、项目是否经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检测,如有,是否通过检测;

7、电费结算是否及时,是否到位;

8、项目是否按要求关联建档立卡贫困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通过验收:

(一)提供虚假资料等骗取国家补贴和财政资金的;

(二)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建设规模的;

(三)存在重大工程建设质量问题的;

(四)项目运行疏于管理,不能完成扶贫任务的;

(五)倒卖建设指标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文章来源:福建发改委

 
标签:光伏扶贫 , 光伏政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