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江西省发改委发文明确531前后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
2018-11-01

近日,江西省发改委下发文件,明确531前后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称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原文如下:

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为进一步做好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实施中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二、已经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范围(含不限规模的省级区域)、且在今年6月30日(含)前并网投运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属竟争配置的项目,执行竞争配置时确定的上网电价。

三、请各省级能源、价格主管部门和电网公司做好政策宣介落实工作。请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加强对并网及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印发

 
标签:上网电价 , 光伏政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