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四川省2017年光伏建设年度指标全部用于光伏扶贫
2018-01-08

2017年12月29日,四川省发改委、能源局指出四川省“十三五”光伏建设年度500MW指标全部用于光伏扶贫项目。同时四川省已经全部完成首批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的备案,这标志着四川省光伏扶贫工程正式全面启动。

四川省编制的光伏扶贫实施计划(2017-2020年)指出,“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160.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村级联建)5.8万千瓦,保障22.18万建档立卡无劳动力(含残疾人)贫困人口每人每年增收1000元以上。目前,四川省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19个47万千瓦已完成备案,涉及17个县,预计2018年6月底前并网发电,可保障5.4万人稳定脱贫;同时,去年底国家下达四川省首批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17个1.7万千瓦,涉及16个县,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村423个、贫困户3540户,年内全面启动,年底建成发电。

下一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贫移民局等部门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强扶贫收益资金分配监督,确保光伏扶贫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017年7月27日,国家能源局官网正式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规定河北、山东、河南、江西、湖南、湖北、云南、广东等提前使用2017年建设规模超过50万的省份新增建设规模全部用于建设光伏扶贫电站,目前山东、山西、吉林、河北、内蒙古、辽宁、广东、湖南等省份都将2017年光伏电站建设指标用于了光伏扶贫。

原文来源:光伏們

 
标签:光伏扶贫 , 光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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