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地区性光伏规划陆续推出,江苏、山西下发领跑者方案
2016-07-22

在中国国家能源局于六月初所提出的《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当中,制定5.5GW的领跑者目标专案。各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规章也陆续下发。

山西阳泉:规划采煤沉陷区为领跑者基地

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6年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行动计划,就产业、城市、企业、科技管理、金融创新、民营经济、环境管理、农村资产、政府建设等方面分别实施。

而在“重大项目”方面,阳泉市规划在2016年推出十个市级转型综合改造重大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332.32亿元,今年将规划90.2亿元。项目预计将阳泉采煤沉陷区规划为光伏领跑者技术基地专案,总装置容量为2.2GW,第一期实施1GW。该案总投资为人民币100亿元,预计在2016年先行投资20亿元,完成土地建设、部分设备订购等工作。

江苏省领跑者:单体专案规模不小于30MW

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开展2016年度光伏“领跑者”计划优选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配合国家能源局所分配的1.2GW指标量,决定另行安排300MW的普通光伏电站新增规模,以实施省内自己的“领跑者”。

《通知》规定企业申报资格,应当具有电站投资的资金实力、管理优势、在江苏省运营投资光伏专案的业绩等,且要求具有技术创新与电价竞争能力。《通知》也规定,已纳入江苏省本地往年规模、但未在今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的专案,其出资人所申报的专案都不得参加优选;申报参选前未取得规模但已开工的专案亦不得参加。

而《通知》也规定:申请的专案之单体规模不可低于30MW,且原则上不可高于50MW。欲申请者须在2016年8月1日前检附专案法人营业执照,以及专案法人出资方之已签署、盖章的投资协议,送交江苏省能源局新能源处申请。

 
标签:光伏政策 , 光伏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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