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江西省2016年光伏指标400MW,备案量过高须进行审阅
2016-07-12

中国国家能源局于6月底下发江西省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订定400MW之光伏建设方案,需在2016年底前并网。但江西省能源局指出,因全省光伏被案量是国家下达规模的数十倍,为改善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状况,因此将展开专案管理工作,暂停供给专案土地。

国家能源局下发400MW规模

国家能源局在《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一文中指出,2016年提供给江西省的普通光伏电站新增规模定为400MW,全数需在2016年年底前并网,未如期并网者,下发规模自动作废。已获同意开工之专案与规模如下表:

表内不包括屋顶型光伏电站、光伏扶贫专案。屋顶型专案之建设成果,被要求须自行验收并上报国家能源局。而光伏扶贫专案方面,则须严格依照国家要求、以县为单位的编制来推行;由国家的光伏补贴资金有限,光伏扶贫可协助的户数也有限,因此光伏扶贫专案需报请国家并获得批复后才可动工。

备案量过大,江西省能源局要求停止供地

在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2016年400MW的指标后,江西省能源局又推出《关于近期做好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全省备案容量已达国家下达规模的数十倍之多,造成大部分备案无法开工建设、或取得补贴,也将使企业投入的资金难以回收。

为此,江西省将展开专案备案、计划管理、并网审批项目的工作规范,以利全省光伏发电应用的良性发展。《意见》提出三点指导意见:

一、准确把握光伏应用工作的发展形势:《意见》指出,江西省规划“十三五”期间要新增3,000MW光伏发电装机量,相当于平均每年600MW;但经调查后发现,部分地区提出的发展目标过于庞大,无法实施,因此需以国家目标为基础展开全面性的调查工作,订定合理的发展目标。

二、详实规范光伏发电专案之管理工作:由于光伏备案量已远高于下发量(甚至高于“十三五”期间的总目标),而超过规划容量的专案无法取得补贴,因此从2016年6月起,各地将暂停提供土地给新的地面行光伏发电专案之备案,待全省光伏指标供需失衡获得改善后重新恢复备案。

此外,光伏发电消纳工作(亦即并网工程)需同步展开,依照“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有序推进”的原则推行,以避免发生弃光限电问题。而各地先进技术基地与示范专案也需有效推动,以领跑全省光伏发电应用。

三、有效落实全省光伏扶贫工作:准确实施光伏扶贫的“精准扶贫”性质,以有效协助贫户脱贫。同时,光伏扶贫工程亦需避免采用性能差的产品,需密切把关品质。光伏扶贫系统也需以村、户等单位为基础,进行合理的开发,并同时推动贫村并网工作。以户为例,每户装设的光伏系统不得高于5kW;且受扶贫的贫户需完整造册上报,以确保计划之公平性与合理性。

 
标签:光伏扶贫 , 光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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