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动力电池消费税免征 电动车成本迎降低
2015-01-29

1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称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适用税率均为4%,但对部分类型电池免征消费税,包括: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
 
市场人士指出,新能源汽车价格高的主要原因是动力电池成本居高不下,免税政策有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降本增效。今年动力电池有望迎来一系列的政策利好,借助税收和补贴优惠降低成本和价格。
 
此外,通知还明确,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标签:动力电池 , 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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