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15年,全省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争取达到100万千瓦(1GW),2020年达到400万千瓦(4GW);同时,引导金融机构优先对骨干企业、创新项目及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提供信贷支援。
《意见》提出,要突破产业化关键技术。强化上游装备及材料领域产业优势,重点支援扩散设备、离子注入设备、等离子增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丝网印刷设备、电池组件测试设备等生产和检测设备,以及光伏镀膜玻璃、封装胶膜、新型电极材料等关键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援中游电池及组件领域加快技术攻关,重点发展新型光伏电池、高品质光伏组件,提高光电转化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水准,重点加强逆变器、电站监控设备、测试设备、大容量储电、智慧微电网等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提高电站建设、运营和服务能力。
同时,加强技术创新载体建设。鼓励和支持骨干光伏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合作建设光伏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分支机搆、标准制修订委员会。支援光伏企业参与制修订光伏电池及组件、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并网光伏发电等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依讬国家和省级科研院校,建设国内领先的光伏产业检验检测机构,提高对光伏电池及组件、逆变器及控制设备等产品及各类光伏电站工程的检验检测能力。
《意见》还指出,要发挥广东电子资讯产业基础优势,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河源等光伏产业及示范应用集聚区为重点,加快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光伏产业集群。加强省市共建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建设。依讬深圳重点发展光伏装备、逆变器和光伏建筑一体化,依讬佛山重点发展高效光伏电池、光伏支架及系统集成技术,依讬东莞重点发展高效光伏电池及组件,依讬河源重点发展薄膜光伏电池。
依讬广州、珠海、中山等地的特色光伏产业,重点推动新型光伏电池、光伏光热集成技术、智慧微电网的研发和示范应用。引导和支持广东光伏装备、材料、光伏电池、系统集成及电站建设等领域的骨干(培育)企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支持骨干光伏企业对上下游企业实施产业链整合,开展跨省、跨国并购,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能力和水准。
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大力开展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动具有稳定用电负荷、连片屋顶资源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物流园区等各类产业园区建设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重点抓好佛山三水工业园、广州从化明珠工业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的项目建设。
意见提出,引导金融机构优先对骨干企业、创新项目及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提供信贷支援。积极探索适合光伏产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融资方式,鼓励以EPC(工程总承包)专案贷款、电站租赁等多种模式开展光伏发电应用。鼓励风险投资公司、保险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光伏产业发展,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投融资长效机制。
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使用者合作,以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部电量纳入全社会发电量和用电量统计,自发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计入各地政府和用户节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