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2020-07-20

据悉,7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国家能源局拟在全国已投产电力储能工程(抽水蓄能除外)中组织筛选首批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储能示范项目”)。

文件要求,申报项目应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投产,截至本通知印发之日连续在运至少一年的项目;储能系统投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申报单位既可由储能项目业主单独申报,也可联合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同类技术和场景,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限申报1个项目;筛选指标包括设备寿命、循环寿命标准、转换效率、系统性能、系统可靠性、智能程度、项目布置、生态环保等。

此次网上申报的时间期限为2020年8月10日至8月23日,申报单位登录“储能示范项目申报平

台;在线填写《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并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

根据流程,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网上初审后,在国家能源局组织下,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筛选,提出推荐项目建议清单,并在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确认国家能源局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

 

文章来源:国家能源局

 
标签:储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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