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采购3GW光伏组件用于7省电站建设 中核汇能2020年光伏组件第一次框架集采招标
2020-04-14

2020年4月10日,中核汇能发布2020年光伏组件设备第一次框架集中采购招标公告。本次招标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或其他与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一体化管理的机构及所属项目公司2020年12月31日前项目的预计装机总量(包括自主投资建设项目和拟收购项目),装机总量预计为3GW。

本次招标共计三个标包,标包1容量为300MW,招标型号为多晶330W/335W,入围供应商仅限1名;标包2容量为2400MW,招标型号分别为单晶390W/395W、单晶400/405W,单晶双面双玻400W/405W,入围供应商限3名,按排名授予50%、30%、20%的份额;标包3容量为300MW,招标型号为单晶440W以上,入围供应商限3名,按排名授予50%、30%、20%的份额。

本次招标组件主要用于贵州、广东、广西、陕西、新疆、湖北、湖南项目,报名参与包件2的投标人必须对包件2内包含的全部规格的光伏组件进行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最终供货需求以项目实际落地容量为准,5月9日开标。

根据中核2018社会责任报告,截止到2018年其光伏电站持有量仅为670MW,然而,2019年的中核集团则大手笔收购了江山控股与顺风光电740MW光伏电站。从本次招标容量来看,中核集团对发展光伏的动力不容小觑。

以下为招标原文:

中核汇能2020年光伏组件设备第一次框架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0年4月10日
招标编号:0706-20400002N007

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受买方委托对中核汇能2020年光伏组件设备第一次框架集中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于2020年4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招标条件及说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购买方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其他与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一体化管理的机构及所属项目公司,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概况

本次集中采购招标的光伏组件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或其他与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一体化管理的机构及所属项目公司2020年12月31日前项目的预计装机总量(包括自主投资建设项目和拟收购项目),装机总量预计为3GW。

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包括多个具体项目,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包件1确定一名入围供应商,包件2、包件3分别确定三名入围供应商,在具体项目落地时,招标人将根据项目具体技术需求开展二次优化。

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产品本体、运输供货到项目现场及保险费(运输费标注出单价)、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指导安装组件设备、配合系统调试和验收、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等费用。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件,光伏组件规格要求共分为五种规格,详见下表:

采购3GW光伏组件用于7省电站建设  中核汇能2020年光伏组件第一次框架集采招标
注:

(1)投标人可选择任意包件进行报名和投标,但应在报名时明确所报名的包件;

(2)报名参与包件2的投标人必须对包件2内包含的全部规格的光伏组件进行报价;

(3)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和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影响,实际需求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最终供货地点、数量以项目落地实际需求为准。

1.3 供货时间、地点

预计交货期:具体项目供货时间详见技术规范,可能根据项目批复时间调整。
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投标人为了满足合同交货期或者其他非招标人的原因而调整运输方案,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即项目合同价格不因运输方案的调整而变更。

具体项目供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详见技术规范书。

1.4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电池或光伏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服务;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证书;

3) 供货业绩要求

①报名包件1的投标人应满足:近三年(2017年至今)投标人应具有两个及以上的单个项目50MWp及以上多晶光伏组件的供货业绩;

②报名包件2的投标人应满足:近三年(2017年至今)投标人应具有两个及以上的单个项目50MWp及以上单晶光伏组件的供货业绩;

③报名包件3的投标人应满足:近三年(2017年至今)投标人应具有两个及以上的单个项目50MWp及以上单晶光伏组件的供货业绩;

4) 投标人应具有三年及以上光伏组件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企业的年生产检验能力不低于1GWp,近三年(2017年至今)组件实际发货量不低于500MWp,投标人需具备相应投标规格组件的生产能力,必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5) 投标人光伏组件产品必须通过TUV或UL或CE或其他同等级认证,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选用的光伏组件应当提供具有ISO导则25资质的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可靠性测试报告,并给出标准号;

6) 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 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要求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培训和长期服务;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投标人必须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和报名;

11)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1.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1.6 招标文件的购买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在下列时间以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1) 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帐号(人民币):349357516632

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扫描下列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如下文件:

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书、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E-mail等;

③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1、《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2、《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3、《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4、其他,如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④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包括投标人公司名称、税号、公司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等。

请投标人递交上述资料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确认报名信息。

4)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统一要求,本项目需要投标人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s://ecp.cnnc.com.cn/)进行供应商注册和项目报名手续,须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报名时间结束前完成本次项目报名。如有疑问,可联系电子采购网供应商注册服务部门,021-61592300。

5) 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交付,且必须以公司账户汇出,否则无法开具标书款发票。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20年5月9日09:00 (北京时间)。

2) 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待定,择日另行通知。

3) 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接受邮寄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8日18:00,投标文件接受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签收快递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8 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来源:光伏們

 
标签:光伏招标 , 光伏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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