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广东:对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进行补贴
2018-06-20

继上海、苏州、佛山、武汉等地之后,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时间表。

对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进行补贴

《意见》要求,加大对氢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力度。其中,2018-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中30%将用于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具体额度根据年度推广情况确定)。各市对2018年1月1日起在省内注册登记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可按燃料电池装机额定功率进行补贴,最高地方单车补贴额不超过国家单车补贴额度的100%。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单车的补贴总额(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同时,广东省还将全力推进公交电动化(含氢燃料电池汽车),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鼓励各地市对新能源公交车实行联合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

此外,广东省还将积极引进高端人才。“珠江人才计划”“扬帆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等高层次人才计划要将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尤其是新一代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和汽车智能终端,列入重点发展方向,支持创新团队和顶尖人才引进。

编制氢燃料电池技术路线图,制定标准体系规划

《意见》,广东省今年将编制氢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创新路线图,明确近、中、远期目标。同时还将设立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研发专题。另外,广东省今年还将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研究,制订标准体系规划和路线图,建设氢能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建设商业运营示范区 加快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意见》明确表示将支持引进和开发先进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基地建设,要求今年7月底前,在广东省内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商业运营示范区,重点在公共交通、物流等领域开展运营示范。

加氢站建设方面,将加快完善加氢站设计、建设及运营的管理体制和建设标准。《意见》要求,各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市要加快加氢站的规划和建设,编制加氢站试点建设方案,满足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需求;对列入试点建设方案拟建设的加氢站,由各地住建部门办理报建、验收等审批手续;同时还鼓励加油(气)站与加氢站合建,利用加油(气)站已有用地建设的,免予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对列入规划、独立占地的加氢站,按公用设施优先安排项目用地。积极探索因地制宜解决氢源问题,降低用氢成本。

来源:中国电池网

 
标签:动力电池 , 氢燃料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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