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台电进驻彰化,将投资3,300亿发展风力、太阳能
2016-12-21

台湾首张由台电与地方政府达成的再生能源发展合作意向书(MOU)于12月20日在彰化县政府签订,双方将结合技术、资金与在地环境优势,共同开发投资额达新台币3千3百亿元的风力与太阳能发电设施。

台湾西南部沿岸的日照强烈且时数长,加上地形较平坦,适于发展太阳能,每kW系统平均每年可发电1,300kWh以上。根据本次签订的MOU,台电将在彰滨工业区规划134公顷、装置量100MW的地面型太阳能系统,预计2017年初招标,2018年完工商转;预期年发电量为1亿度。

台电表示,本次MOU包括先前提出的2,000亿新台币投资,另外加码1,300亿元,共计3,300亿,占台电再生能源总投资规模的九成之多。台电也因而成为彰化县最大的再生能源合作伙伴。

全球最佳风场,离岸、陆域同发展

在台湾经济部评定的36处台湾最佳离岸风场中,彰化沿岸占了约六成、共21处。彰化风场也被评估为全球最佳风场之一,拥有得天独厚的风力发电资源。台电将运用彰化的环境优势,分两期建置离岸风力发电计划,分别是芳苑外海的22架发电机组、110MW离岸风场,以及鹿港外海的100架机组、900MW离岸风场。两期建设分别预计在2020与2022年商转,投运后预计每年共可发电28.3亿度。此外,离岸风力第三、四期建案仍在规划中,目标是设置240组发电机组。

在陆域风力方面,台电则将在彰滨海埔地设置8部风力发电机组,装置量约16MW。台电指出,上述设施完成后,预计每年可发电31亿度,足供87万户家庭使用,并可减排162万公吨二氧化碳。

同时,台电也将在彰滨成立台湾首座再生能源运营中心,集中管理离岸风力发电设备,并作为新能源研习教育的基地。彰化县长魏明谷也表示,电业法修法完成后,县政府也将成立“彰化再生能源电力公司”,进一步成为台电的下游厂商;县府也将继续向海内外厂商争取签署更多MOU。

 

 
标签:台电 , 太阳能发电 , 风力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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