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彰化冲新能源,鼓励厂商使用可再生能源
2016-09-08

彰化县长魏明谷率队赴日考察新能源发展,并于7日宣布将研拟制定“彰化县可再生能源自治条例”,鼓励工厂使用15%以上的绿电,并积极推动招商,发展新能源产业聚落。

魏明谷指出,彰化外海不仅被国际机构评选为全球最加风场之一,台湾经济部能源局评定的全台36处优良离岸风场中,也有21处位于彰化外海。彰化拥有发展风力发电得天独厚的条件,魏明谷希望能将环境变成新能源、再转化为绿金。

彰化县可再生能源自治条例预计将采取“只鼓励、无罚则”的方式,参考国际经验,要求厂商使用15%以上的绿电。若绿电收购能成功推广,就能进一步吸引更多新能源产业进驻,并加速投资,形成完善的产业链。魏明谷也强调,会为彰化县民争取绿电的在地回馈价,让民众有感。

截至目前为止,彰化县已取得台电、丹麦丹能风力(DONE Energy)、美商Google、新加坡Equis等海内外公司的投资意愿,包括开发风场、绿电收购、开发太阳能等多种投资形式。县府将与台电签署备忘录,与台电配合铺设更完善的配输电基础设备。

 
标签: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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