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新车新规定,台、日分别推出电动车辆相关新法规
2016-02-03   | 编辑:rheatsao   |    556 浏览人次

电动车辆日益兴盛,意味着相关的交通法规也需进行修订。日本与台湾近日分别针对电动车与电动机车、自行车提出新的法令规章,主要的目的是保护用路人安全。

日本:电动车需有警示音

日本国土交通省于2月1日宣布新法规,要求电动车、混和动力汽车、燃料电池车等行驶声音较小的电动车辆在生产阶段就需安装车辆接近告知装置,以避免行人没有注意到车辆靠近而造成交通事故。告知装置的音量将采用联合国即将于三月公布的标准。2018年上路的汽车就须加装相关设备。

为强化新法规的强制性,日本也将修改道路运输安全标准,未符合告知装置音量标准的车辆,将无法在日本国内出售。

台湾:电动自行车需配戴安全帽

而向来以机车与自行车为电动车辆主流的台湾,也针对愈来愈普及的电动自行车提出新规定。交通部指出,未来电动自行车骑士比照电动机车与一般机车,必须配戴合格安全帽;未配合规定者将课处新台币300~600元的罚金。今年7月1日起开始劝导,预计最快在明年正式开罚。

目前台湾有18万辆领牌的电动自行车,车速规定限于25km/hr以下,但经调整后时速往往可来到30~40km/hr,危险性增加。加上电动自行车不受一般机车与电动机车法规限制,且不须驾照就能骑乘,交通部认为有管制漏洞,已着手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并预计在7月1日起劝导电动自行车骑士佩戴安全帽。

此外,交通部也将针对改车问题修正“电动辅助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形式安全审验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禁止改变速率控制器,将速度限制在25km/hr以内。同时,电动自行车之车款外装、功能、尺寸等,也将制定标准并发给合格标章,供合格车款张贴;7月1日起,未贴合格标章的电动自行车不可上路,旧车则将鼓励申请更换新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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