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建立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编码制度
2016-01-29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日前联合印发《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以下简称《技术政策》),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设计生产、回收主体、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责任主体的确定上,《技术政策》明确了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含进口商)是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责任主体。其中,电动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应负责回收安装在整车上的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指系统生产企业)应负责回收其销售给独立电池经销商(整车生产企业售后体系之外)的动力电池。
新版《技术政策》明确提出将建立动力电池编码制度,构建起电池回收再利用的可追溯体系。据悉,具体编码工作由生产企业负责,国家汽车标准化主管部门将尽快制定动力电池产品编码标准;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含进口商)要对所生产(或进口)的所有动力电池产品进行编码,并建立可追溯系统。编码应具有与产品的唯一对应性,标识在动力电池产品显著位置,且具有较高牢固性。考虑到部分废旧动力电池仍有一定容量,可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电网储能电站等行业,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废旧动力电池进行梯级利用,以提升资源利用率。
《技术政策》目前只是一个引导性档,没有做出惩罚性规定,但有关部门将采取积极措施,激励、鼓励广大企业参与到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