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取消摇号程式,其他条件和程式维持不变
昨日,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调整了今年待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方式。即单位和个人申请今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即直接发放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不再实施摇号;市公安交警局凭指标证明档和有关材料办理电动小汽车 上牌登记手续。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按照“审核通过时间 优先、申请报名时间优先”的原则配置,指标配置完毕即止。
据了解,汽车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并按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指标持有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此外,汽车租赁企业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深圳去年底宣布实施小汽车限购,根据年初公布的《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今年全年深圳将配置10万个小汽车增量指标,其中以摇号方式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为2万个。截至目前,已经进行了8期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扣除已经成功配置的指标数和刚划出的2000个分时租赁电动小汽车指标,今年待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还剩9213个。
337家企业分享4000个租赁电动小汽车指标
昨天,我市举行了租赁电动小汽车指标摇号,4000个指标全部配置完成,337家企业分享了这些指标。参加本轮摇号的有效编码数共1057732个。“租赁电动小汽车指标是以企业为申请单位的,每个企业可以申请4000个指标。我们在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审核时发现有一个人注册了35家公司,每个公司都申请了4000个指标。后来我们约谈了相关企业,还剔除了部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这样最终符合条件的申请编 码数达到了1057732个。”
文章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