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建公共机构办公建筑须使用一种以上的可再生能源
2014-12-09
日前,杭州市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新建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必须使用一种以上的可再生能源。”其可再生能源,除了太阳能外,还包括地热能、生物质能、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在补贴方面,通过太阳能光伏光热,风力,沼气、农林废弃物、垃圾等生物质能发电上网部分电量,按上网电价和发电成本差额部分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对可再生能源重点项目和示范区建设,按建设投资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或提供专案贷款贴息;对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按每平方米负荷面积的一定标准予以补贴;根据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源的数量,按一定标准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