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获利稳定 F-中租不排除购并其他太阳能电厂
2014-11-12
F-中租 11 日召开法人说明会,强调先前购并的 71 座太阳能厂已于今年 9 月以租赁资产入帐。F-中租发言人廖英智表示,太阳能电厂每年可以贡献 7,000 万元营收,若有合适的标的,未来不排除会继续购并其他电厂。
F-中租之前从新日光集团手中买下 71 个太阳能电厂,目前已是全台拥有太阳能电厂数前二大,正因为电厂有长期的合约,可稳定供电与售电价,将为 F-中租提供长期稳定且增加非利息收入,已被 F-中租视为可以再扩展的运营标的。
廖英智表示,71 座太阳能电厂每年有 7,000 万元的营收入帐,可以持续 20 年,因为电厂的获利相当稳定,未来只要有合适的标的,F-中租不排除会继续购买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