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12部委发文 新能源汽车将减免过路过桥费
2014-11-03   | 编辑:Gillzyb   |    771 浏览人次

10月30日,中国发改委、环保部、财政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等12部委联合印发《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的通知。其中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是《方案》推出的重要措施之一。
 
《方案》指出,未来两年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汽车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规模;还将落实并完善鼓励新能源汽车使用的财税政策,逐步减少对城市公共汽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共汽车运营补贴,实施限购、限行的地区要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研究制定减免过路过桥费、免费停车等政策。
 
《方案》要求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停车场必须配套建设充电设施,现有停车场及高速公路收费节点和客货运交通枢纽周边有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同时制定全国统一的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抓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扶持性电价政策实施。

 
标签:充电设施 , 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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