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比亚迪:Q3新能源汽车有进展,太阳能业绩欠佳并与Upsolar产生采购纠纷
2012-10-31

比亚迪日前发布2012年第三季度度财务报告表示,新能源行业方面,部分海外市场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贸易制裁政策使得中国国内光伏厂商的经营环境持续恶化,太阳能电池行业于期内保持低迷。

集团新能源汽车业务于报告期内亦实现一定进展,在包括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11个试点部门在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电动公务用车试点示范工作”项目中,e6车型凭借其安全、可靠的综合性能表现,成功入选并作为公务用车服务于中央机关各部委,入选数量超过项目试用总数量的50%。
 
集团亦积极推进电动汽车的海外推广,集团的K9电动大巴及e6电动汽车已相继于2012年9月及2012年10月成功进入香港市场,开始作为公交巴士及出租车试运营,逐步开启了海外市场城市公交系统电动化的进程。集团的电动大巴于荷兰、匈牙利及西班牙等地运营情况良好,为未来电动汽车在欧洲市场的开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太阳能电池产品受市场需求疲弱影响业绩欠佳,另外与Upsolar产生采购纠纷。因Upsolar Co., Ltd拒不履行其与欧洲比亚迪签署的《采购合同》、《产品订单》和《补充协议》项下的按时支付货款的义务并擅自主张单方解除《采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文件,欧洲比亚迪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要求裁决Upsolar Co., Ltd承担并支付剩余货款1,698,640.16美元、成品库存货款1,548,981美元、瑕疵品库存货款135,608美元、延迟付款违约金338,322.92美元、擅自解除合同违约金1,691,614.58美元、申请人垫付运费64,000美元、备料损失1,663,018美元、申请人主张权利支付的合理费用100,000美元,并承担该案全部仲裁费用。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于2012年4月6日正式受理该案件。2012年7月5日,Upsolar Co.,Ltd向仲裁庭提起仲裁反请求,要求裁决欧洲比亚迪向其返还其已支付的预付款197,295.84美元,以及主张权利支付的合理费用50,000美元(暂计)。仲裁庭于2012年10月19日第一次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第二次开庭初定于2012年11月15日进行。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0,527百万元,同比下降约10.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5百万元,同比下降约94.04%。

 
标签:太阳能电池 , 新能源汽车 , 比亚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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