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更新或新增公共汽车要采用新能源汽车
2012-08-24
日前,广东省政府网站转发了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省政府同时结合实际提出了相关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广东省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开发和产业化;推广普及LNG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和短途纯电动汽车。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以骨干企业为核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广东建设成为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均达到国际前列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意见提出,珠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公共汽车要采用新能源汽车。争取到201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达到5万辆。
在配套设施建设上,适度超前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充气设施,为新能源汽车提供智慧、规范、便捷的充电充气服务网络,加快实现新能源汽车在珠三角地区的无缝驳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