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太阳能关于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反补贴初裁的正式声明
2012-03-26
日前,美国商务部正式宣布了针对中国光伏企业反补贴方面的初裁税率为2.9%至4.73%。这一结果虽然低于业界预期,但我们仍认为美国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双反”调查自始至终缺乏依据,我们并不接受此次美国对华反补贴税率的初裁结果。美国即使对中国光伏企业裁决了百分之一的税率,也还是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国际贸易准则。
此次反补贴初裁只是美国对华启动双反程式的一小部分。为了从根本上捍卫中国光伏企业的利益,对于美国反补贴的初裁结果,阿特斯阳光电力将进一步在美国商务部的法定程式内进行抗辩,对美国政府的不公正裁决提出质疑。
这次反补贴初裁决定还标志著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产业损害终裁”的开始,阿特斯阳光电力将继续与其他主要对美出口企业一起,运用法律的武器,团结中国各应诉企业,统一步调做好应对美国“产业损害终裁”的相关工作,用明确的证据和充足的事实向美国政府证明:中国光伏电池对美出口不但没有损害美国国内产业,反而为推动美国光伏产业蓬勃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最后,我们想再次阐述这样一个最基本的事实:要促进光伏产业的全球化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排除贸易保护主义。只有这样,太阳能作为一种安全的清洁能源才能走进千家万户,我们的子孙后代才会有一个更清洁更美好的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