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中国政府决定加大太阳能项目补贴,加快太阳能项目规模化应用
2010-12-03

中国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4部门近日联合召开会议,决定加快太阳能发电规模化应用;会中除了公布北京、天津、上海等13个经济开发区设定为应用示范区外,也决定以中央财政对太阳能电厂关键设备按中标协议给予50%补贴。并依不同项目类型分别按每瓦4元人民币和6元给予定额补贴。

该会议决定推动以下5项工作:
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道,对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以中国政府的中央财政,对关键设备按中标协议价格给予50%补贴,其他费用按不同项目类型分别按每瓦4元人民币(下同)和6元给予定额补贴。

二是要加快集中连片示范,把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作为国内扩大太阳能发电应用的重点,进一步增加示范区数量,争取使园区内具备条件的企业厂房上都安装太阳能发电系统。

三是保障太阳能项目并网运行,并落实示范项目自发自用政策,对富餘电量按中国政府核定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竿上网电价,实行全额收购。下一步还将加快智慧电网建设,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并网程式,保证配套送出工程和发电项目同步建成投产。

四是建立「财政-科技联动新机制」,通过实施示范工程啟动市场,支持企业加大新产品和新技术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规模化,使太阳能发电成本持续大幅度下降,儘早实现太阳能发电「平价」上网。

五是採取集中招标,让优秀企业脱颖而出,做大做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太阳能发电生产企业和电站建设、施工、运营企业。

与会人员指出,2009年、2010年中国太阳能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工程建成投产后,明后两年将因地制宜进一步扩大示范,力争2012年以后每年中国应用规模不低于1,000兆瓦,形成持续稳定、不断扩大的太阳能发电应用市场。

 
标签:太阳能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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