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利好!又一省征求意见:自用比例不作要求
2025-06-11
6月9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文件》”)意见建议的通知。《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
《文件》表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作要求。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
《文件》明确,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全部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安装逆功率保护装置。
《文件》还明确,农光互补、渔光互补以及小型地面电站光伏发电项目归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在2025年1月23日(含)前已按照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但无法于2025年5月1日(含)前建成投产需变更备案为集中式光伏项目。
变更备案后的集中式光伏项目如在2025年5月1日(含)前已取得接网意见,视为纳入全省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计划,无需另行申报,该类项目上网模式可选择全额上网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来源:全球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