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6月1日起执行!江苏调整时段!鼓励工商业储能
2025-05-06

4月30日,江苏省发改委正式印发《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本次调整新增了午间低谷时段。文件自6月1日起执行。

文件明确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蓄能)装置、开展综合能源管理等方式,主动减少高峰时段用电,增加低谷时段用电,通过优化用电时段,有效降低用电成本。

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由此前的峰段上浮72%、谷段下浮58%,调整为峰段上浮80%,谷段下浮65%。

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由此前的峰段上浮67%、谷段下浮55%,调整为峰段上浮70%、谷段下浮65%;

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以下的工商业用户,由此前的峰段上浮67%、谷段下浮55%,调整为峰段上浮60%,谷段下浮65%。

相比此前发布的意见稿,此次正式文件在夏秋两季增加了午间和晚间的尖峰时段。节假日期间则是增加了午间深谷时段。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

 
标签:储能市场 , 储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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