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实施电化学储能电站本质安全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方案以全面消除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为重点,严格安全准入,开展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治理和“两个一批”专项整治,强力推进落后设备淘汰退出、先进技术工艺推广和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科技赋能。
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淘汰退出严重危及电化学储能电站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及有关系统,建成多座安全保障措施完善、技术工艺设备先进的示范电化学储能电站;2026年底前完成对现有全部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改造升级的攻坚任务;2027年底,全省电化学储能电站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根据上述目标制定了9项具体举措,具体包括:
严格电化学储能电站准入。严禁1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参与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
加强电化学储能相关产品质量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储能电池等相关产品及系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提高储能产品安全要求。
强化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和消防审查。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内、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部署储能电站。
实施工艺设备淘汰更新。2025年底前,组织对全省已建电化学储能电站电池、电池组运行监测系统、电池仓消防系统等进行全覆盖、全链条检查。2026年1月起,新建电化学储能电站必须经电池质量抽检、消防系统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数字赋能安全监管监察。力争到2026年底做到风险预警精准化、安全管理无纸化,以信息化管理提质增效,降低劳动强度和管理成本,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实施电池本体及管理系统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实施电化学储能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实施应急处置风险隐患整治。
实施“两个一批”专项整治。2026年底前完成全部在运储能电站专项整治的攻坚任务。
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