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发布
2025-04-03
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文件指出,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经济和信息化、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推进建设下列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在具备条件的关停废弃矿区、垃圾填埋场和荒滩、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三)在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农村地区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
(四)其他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本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