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提出:
1、明确绿证强制消费要求。
加快提升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到2030年原则上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在有条件的地区分类分档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等,鼓励其实现100%绿色电力消费。
加快各类标准制定工作。推动绿证与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有效衔接。将绿色电力消费信息纳入上市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体系。
2、推动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压实至重点用能单位,使用绿证用于权重核算。
逐步扩大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的行业企业范围并使用绿证核算。推动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纳入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加强绿证与碳排放核算衔接,强化绿证在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和产品碳标识中的应用。
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产品政策。
3、健全绿证价格形成机制
加强绿证价格监测,研究建立绿证价格指数,引导绿证价格在合理水平运行。参考绿证单独交易价格,合理形成绿色电力交易中的绿证价格。推动发用双方签订绿证中长期购买协议。支持代理机构参与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和交易。推进多年、年度、月度以及月内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建设,鼓励发用双方签订多年期购买协议。
4、快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
原则上当月完成上个月并网项目建档立卡,逐月统一批量自动核发绿证,原则上当月完成上个月电量对应绿证核发。
支持绿证跨省流通。推动绿证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通,各地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绿证交易区域。
支持发用双方自主参与绿证交易或绿色电力交易,推动绿证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来源:SMM光伏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