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储能列入《能源法》草案,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
2024-09-14

9月13日,“全国人大”发布6件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2日。

草案二审稿进一步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增加规定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储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内容。

草案共分为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九个章节。

今年4月,能源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实际,适应能源发展新形势,就能源领域基础性重大问题在法律层面作出规定。

针对草案一审稿,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配套的电网建设非常重要,建议增加规定加强电源电网协同建设,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有关内容。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电源电网协同建设,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此外,为促进绿色能源消费,草案二审稿还规定,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

来源: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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