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中国光伏出海再遇阻,欧盟“双反”再起波澜
2024-04-08

据外媒报道,欧盟委员会日前根据外国补贴条例(FSR)启动了两项调查,调查两家中国公司在参与罗马尼亚光伏园区竞标中是否获得补贴。在调查中,欧盟委员会将评估这两个财团在欧盟的光伏项目中是否从补贴中受益。

这两项调查是在罗马尼亚ENEVO集团(包括隆基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电气英国有限公司和上海电气香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提交通知之后展开的。罗马尼亚一家承包商(Societatea PARC FOTOVOLTAIC ROVINARI EST S.A.)启动相关的程序,将在罗马尼亚设计、建造和运营一个光伏园区,其装机容量为110MW。该项目获得了欧盟现代化基金的部分资助。

调查背景

外国补贴条例(FSR)于2023年7月12日开始实施。这是一套新的规则,可以帮助欧盟委员会应对外国补贴造成的不当竞争。因此,它使欧盟能够确保在欧盟内部市场运营的所有公司具有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保持对贸易和投资的开放性。

近年来,进口产品获得补贴影响了欧盟的内部市场竞争,包括为补贴接受者提供收购欧盟公司或获得公共采购合同的不公平优势,从而损害了市场环境。外国补贴条例(FSR)填补了监管空白,它为欧盟提供了新的工具,以有效地解决外国补贴问题。

外国补贴条例(FSR)引入的程序:

以下是以通知为基础的两个程序:

(i)调查集中以及涉及(ii)非欧盟政府财政捐助的公共采购程序的投标。自从2023年10月12日起,通知义务适用于经营者。

调查所有市场情况的程序,欧盟委员会可以根据其申请开始审查。根据《外国补贴条例》,当招标合同的价值超过2.5亿欧元,并且竞标者在发布通知前三年内从他国获得400万欧元以上的财政捐款时,该公司有义务通知其在欧盟的公共采购招标方。

欧盟委员会根据程序在对所有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之后,决定是否对这两个财团展开深入调查。因为有迹象表明获得了外国补贴。

在深入调查期间,欧盟委员会将进一步评估所谓的外国补贴,并获得所需的资料,以确定这些补贴是否容许有关公司在回应投标时提供不适当有利的报价。这样的报价可能会导致参与公共采购程序的其他公司失去销售机会。

根据《外国补贴条例》的规定,在深入调查结束后,欧盟委员会(i)可以接受投标者提出的承诺,其前提是这些承诺充分有效地纠正了扭曲市场情况;(ii)禁止授予合同;(iii)或者发布无异议决定。

这两个财团都在2024年3月4日提交了通知。自从3月4日起,欧盟委员会将在1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展开深入调查并不会预先判断调查的结果。

被调查的公司

第一个被调查的财团由ENEVO集团和Longi Solar Technologie GmbH公司组成。该财团的领导者ENEVO集团是一家总部位于罗马尼亚的工程和咨询服务提供商。Longi Solar Technologie GmbH公司是隆基绿能公司在德国新成立的一家全资控股子公司,隆基绿能公司是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光伏解决方案主要供应商。Longi Solar Technologie GmbH公司和隆基绿能公司都致力于硅片、光伏电池和光伏组件的开发、制造和服务。

第二个被调查的财团由上海电气英国有限公司和上海电气香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组成。两家公司均由上海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00%拥有和控制。上海电气英国有限公司和上海电气香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能源、制造和数字智能集成工业级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提供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和储氢服务,以及发电、电网、负载和储氢的集成服务。

来源:saurenergy

 
标签:光伏企业 , 光伏补贴 , 欧洲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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