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安徽:工商业储能可独立参与或通过负荷聚合商代理参与需求响应
2023-05-11   | 编辑:faye   |    370 浏览人次

5月5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关于公开征求进一步做好电力需求响应工作通知意见,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公共机构、储能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数据中心、基站等用户可以独立或通过负荷聚合商代理参与需求响应。

鼓励负荷聚合商代理用电报装容量1000千伏安及以下工商业用户和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空调、基站等新兴负荷资源,单个负荷聚合商的响应能力原则上不低于1万千瓦;负荷聚合商视为单个用户参与需求响应,其聚合的电力用户均需满足上述对电力用户的要求。虚拟电厂运营商需具备上述负荷聚合商条件,可聚合不同空间的快速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等资源,实现自主协调优化控制,参与电力系统运行。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

 
标签:储能政策 , 用户侧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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