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河南3GW(第二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申报:分布16市、采用磷酸铁锂技术路线
2022-12-16   | 编辑:faye   |    554 浏览人次

12月13日,河南省发改委为加快推动全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切实做好电力保供工作,在已开展第一批示范项目的基础上,开启第二批省级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遴选工作。并要求于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发改委。

本次储能申报项目规模300万千瓦,分布在全省安阳、鹤壁、新乡、洛阳、商丘、许昌、三门峡、郑州、开封、周口、驻马店等16个地区。具体情况如下:

河南3GW(第二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申报:分布16市、采用磷酸铁锂技术路线

文件显示,项目申报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一)项目布局合理。优先布局在迎峰度夏缺口大、新能源消纳困难等地区。优先考虑在退役火电厂厂区、变电站主变功率波动大的区域。

(二)项目规模大。项目建设容量不低于100MWh,电站须具备独立运行条件。

(三)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已办理备案和用地手续,具有县级以上林业、生态环境、文物、军事、水利等部门出具的支持性意见,以及市级以上供电部门出具的电力系统接入意见。项目原则上在2023年1月份开工建设,采用磷酸铁锂技术路线的项目,原则上在2023年6月底前建成投产。

(四)项目共享作用显著。项目储能容量已租赁给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企业,并签订租赁协议,协议中风、光发电项目与储能项目原则上位于同一省辖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照《河南省新能源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如因储能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时序不匹配造成损失的,由项目业主自行承担。

(五)技术示范性强。优先支持采用全钒液流、钠离子等新型技术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和压缩空气等物理储能项目。

(六)项目应具有较为完善的安全方案,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

(七)项目实施路径、运营模式或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创新性,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八)已纳入省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的储能项目不再参评。

此前,9月13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第一批)遴选工作》,根据遴选结果总规模达1GW/2.2GWh。参与企业包括中核汇能、国家电投、中广核、大唐集团、国网时代、国家能源集团、平煤神马集团。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批项目技术类型为电化学储能,第二批技术路线有所改变,采用磷酸铁锂技术路线的项目。

来源:光伏們

 
标签:储能政策 , 磷酸铁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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