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了《河南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力争并网规模达到220万千瓦。
为保障独立共享储能电站的经济性,根据方案,独立的共享储能收益主要俩元于两方面:
1)新建并网新能源项目,要购买一定挂钩比例储能规模,租赁费为200元/kWh/年;
2)调峰补偿费,报价上限暂为0.3元/千瓦时,并研究开展备用、爬坡等辅助服务交易。
3)每年调用完全充放电次数原则上不低于350次。
而截至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的信息显示,2022年1月至8月底,河南省已经备案的储能项目超过2271万千瓦。
9月13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每个省辖市限报1个,建设容量不低于100MWh。
同时,明确本批遴选申报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项目布局合理。重点支持在今年迎峰度夏时段电力供应出现缺口,以及新能源消纳困难等地区。
(二)项目规模大。项目建设容量不低于100MWh,技术类型为电化学储能,具备独立运行条件。
(三)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已办理备案和用地手续,具有县级以上林业、生态环境、文物、军事、水利等部门出具的支持性意见,以及市级以上供电部门出具的电力系统接入意见。项目须于本年度开工,2024年底前建成投产。
(四)项目共享作用显著。项目储能容量已租赁给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企业,并签订租赁协议,协议中风、光发电项目与储能项目原则上位于同一省辖市。
(五)项目应具有较为完善的安全方案,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
(六)项目实施路径、运营模式或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创新性,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七)已纳入省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的储能项目不再参评。
来源:智汇光伏,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