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3月25日前报送,安徽启动可再生能源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申报
2021-03-11

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2021-2023 年)的通知,申报范围为2021-2023年拟开工建设(含在建)的光伏发电、风电、电化学储能、生物质能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申报入库的可再生能源项目需符合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基本具备用地、用林、生态环境、系统消纳等支撑条件,项目规模和开工时间合理科学。

根据要求,风电和光伏电站申报容量不小于6兆瓦,原则上单个项目不超过250兆瓦。投资主体已与所在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或者土地(屋顶)租赁协议。其中,光伏电站项目应明确项目使用土地面积。另外,项目应提供初步接入方案,包括拟接入变电站、接入电压等级和送出线路长度等内容及计划开工时间和预计并网时间。

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原则上规划装机容量不小于500兆瓦,其中单个项目原则上不小于50兆瓦。基地方案应包括基地的项目组成数、单个项目装机容量、分年度建设规模。基地开发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应提供初步接入方案,鼓励采用汇集站整体送出,并提供每年计划开工时间和预计并网时间。

根据通知,申报时间于2021年3月25日之前报送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将根据各市上报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情况,结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复核项目外部条件落实情况,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外部条件暂未落实到位的,列为储备项目,待条件成熟后纳入项目库。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各市可根据外部条件落实情况每年3月底前申请调整1次,原则上库内项目优先列入本年度建设方案。

来源:光伏們

 
标签:光伏政策 , 光伏项目 , 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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