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2015-2017年避征组件双反税,欧盟要求荷兰支付6.59亿欧元罚金
2020-12-03
荷兰财政部12月1日透露,欧盟委员会要求荷兰支付6.59亿欧元,称荷兰在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期间逃避了对从中国、台湾和马来西亚进口的对光伏组件征收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据布鲁塞尔(欧盟总部)当局表示,由于荷兰对欧盟委员会实施的规则的错误解读,这一期间被免征税的双反税高达8.24亿欧元。欧盟财政部长Wopke Bastiaan Hoekstra 解释说“这些错误的解读主要涉及原产地是马来西亚或者台湾,但是从第三方国家包括越南、印度和墨西哥等国发运的组件。”
如何荷兰政府拒绝付款,那么欧盟委员会可能会在欧盟法院启动侵权诉讼程序,届时如果判决生效,那么荷兰将同时被要求支付拖欠利息,即在2021年7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分别支付2.26亿欧元和2.75亿欧元的罚息。欧盟财政部长强调,“荷兰目前还没有支付罚金,正在寻求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但是荷兰与欧盟官员的非正式会谈已经开启。“荷兰正在征求国家检察院的意见,以谨慎应对欧盟可能采取的侵权程序。”
欧盟财政部长重申,如果进口的光伏组件是在墨西哥、印度或者越南等地组装和发运的,那么这些组件可以不再被视为从马来西亚或台湾发货。
欧盟自2013年6月5日起开始对中国进口太阳能相关产品征收临时性反倾销税,2015年展期24个月。2017年3月3日,欧委会发布公告称,对华涉案产品“双反”措施将延长实施18个月,至2018年9月到期。
文章来源:光伏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