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我国光伏扶贫电站每年可产生约180亿元发电收益
2020-10-21

在10月19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能源局充分发挥能源行业优势,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能源扶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农村用电条件大幅提升。2019年底,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前达到预定目标:160万口农村机井通电,涉及农田1.5亿亩;为3.3万个自然村通上动力电,惠及农村居民800万人;小城镇中心村用电质量全面提升,惠及农村居民1.6亿人。目前农村平均停电时间从2015年的50多小时降低到15小时左右,综合电压合格率从94.96%提升到99.7%。

农村用能方式深刻变革。目前农村电气化率18%左右,比2012年提高7个百分点,电气化水平显著提升;用能清洁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2018年清洁能源占农村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21.8%,比2012年提高8.6个百分点,秸秆和薪柴使用量减少了52.5%。

能源产业扶贫效益明显。2012年以来,贫困地区重大能源项目累计投资超过2.7万亿元,有力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增加了财政收入。

光伏扶贫电站是我国产业扶贫的一种新探索、新方式,具有资源普及、运维简便、收益稳定、运营可持续的特点,也被称为脱贫攻坚的“阳光银行”。截至2019年底,光伏扶贫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累计建成2636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惠及近6万个贫困村、415万贫困户,每年可产生发电收益约180亿元,相应安置公益岗位125万个。

“十四五”时期,能源行业如何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章建华说,初步考虑要做到3个方面:

一是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其中要抓好光伏扶贫电站的运维工作和农村电网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支持中西部地区把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二是优化农村能源供应结构。重点就地发展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满足生产生活清洁化需求的同时,助力建设美丽乡村。三是推进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方式变革。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标签:光伏扶贫 , 光伏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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