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积极推进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近日,山西能源监管办组织编写了《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目的是进一步拓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消纳空间,降低全社会用能成本。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山西新能源装机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20年7月,新能源装机占省内装机比例高达31.07%,新能源消纳已逐步从时段性困难过渡到全时段困难,推动独立储能、电价敏感高载能企业和柔性可控负荷用户参与电网调峰,促进源、网、荷、储深度融合,即符合市场意愿,又可以减少对大电网调峰和容量备用需求。
此次山西制定的实施细则呈现5大特点,一是市场主体种类齐全,包括独立储能、独立用户、售电公司、辅助服务聚合商、独立辅助服务供应商等多种市场主体,旨在充分挖掘各类调节资源;二是交易品种丰富,在现有辅助服务市场日前组织报量报价、日内调用的基础上,拓展引入中长期双边协商和挂牌交易机制,支持新能源企业和独立储能、用户可控负荷市场主体之间“点对点”定向消纳;三是独立储能和用户侧优先调用,为提高火电机组发电效率,降低调峰成本,深调市场启动后,优先调用性价比更高的独立储能和用户侧资源,同时,针对执行峰谷电价用户,合理设置不同补偿价格区间,引导用户改变用能习惯;四是基线负荷计算科学,基线负荷作为判断可控负荷参与调峰响应的基准至关重要,细则通过综合近期历史负荷、历史同期负荷、相邻时段负荷、不同日负荷率比等参数精准计算得出;五是补偿分摊机制合理,根据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指标,推导计算发电企业和市场化用户分摊占比,同时通过每个时段响应量和全天总响应量两个维度综合判断用户是否达到日前申报计划,确保分摊公平,收益合理。
下一步,山西能源监管办将在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指导下,按照“试点先行,稳妥推进,逐步推广”的原则,优先选择技术条件成熟的企业落地实施,确保该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文章来源:山西能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