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全面推广公共机构光伏发电项目
2020-02-21
为推进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挥公共机构使用和消费清洁能源资源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在全市公共机构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公共机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利用公共机构办公楼楼顶,由企业投资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公共机构获取便宜价格用电、合同期内楼顶防水保障等节约经费开支的条件,达到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前期,市直和广饶县部门单位已经开展了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以市直试点项目为例,由招投标确定的中标企业投资建设了容量730KW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合同期内预计节省用电资金136万元,预计节省防水资金99.6万元。从节能环保角度看,项目平均每年可节省用煤352.21吨,减排CO2 757.51吨,相当于种植了984.82棵树。
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