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Qcells专利侵权事件硝烟未散
2019-11-20

继11月13日,晶科能源宣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负责第337-TA-1151号调查(1151号调查)的行政法法官发出指令,表示将于两周之内批准关于晶科能源不侵权的建议裁决动议之后(详见:韩华专利之争败诉,ITC认定晶科能源不构成侵权),11月15日,Q Cells在美相关业务部门就表示,将就ITC对晶科能源、REC和隆基股份的专利侵权案件做出的裁决提起上诉。

韩华Q Cells表示,上诉的原因是,针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调查,行政法法官没有对215专利条款作出正确解释。作为一家企业,我们尊重法官的初步裁决,然而我们同时打算立即向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即将做出的裁决提出上诉。同时韩华再次重申,对于公司专利技术受到侵犯的最终裁决的结果充满信心。

11月15日,韩华 Q Cells在美相关业务部门表示,将立即对ITC对晶科能源、REC和隆基股份的专利侵权案件做出的裁决提起上诉

根据经济观察报梳理的侵权事件始末,今年3月,晶科能源、隆基股份接连在德国、美国、澳大利亚遭到韩华新能源提出的专利侵权指控。韩华新能源在3月5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已经向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起诉了晶科能源以及总部位于挪威的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商REC(Rec Group),并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及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起诉上述三家竞争对手,认为这些企业对其存在专利侵权行为。详见
韩华新能源称其竞争对手利用其专利的钝化技术来提高太阳能电池的效率和性能,侵犯了其在德国的专利“EP 220689”以及在美国的专利第9893215号,前者在2014年被授予,有效期至2028年,在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和西班牙均有效。

韩华新能源还称,已在寻求晶科能源和REC的产品禁止向德国出口,隆基股份、晶科能源以及REC的产品禁止出口美国市场。如果其在诉讼中取得成功,法院将禁止被告在美国和德国出口和销售侵权产品。

随后在3月14日,继在美国和德国,韩华新能源又以相同的原因,向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对晶科、隆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称专利权利要求不限于任何特定的制造方法,例如原子层沉积(ALD)或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沉积(PECVD)。

面对指控,隆基、晶科均持反对态度。隆基曾在其官网声明,韩华新能源诉讼使用的专利是通过从其他研究机构经多次转移购买所得,只拥有部分专利权的与其他公司共有的专利。同时,该专利至少已经在欧洲被其他人发起专利无效,专利权稳定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技术上看,目前隆基产品与涉案专利采用的技术方法并不一致。晶科则表示,通过对韩华的诉讼和所声称的专利的初步分析,认为这些诉讼缺乏技术或法律依据。因此,晶科能源反对韩华的指控,会考虑所有可用的法律途径,包括申诉韩华涉嫌专利无效。

今年6月,晶科能源和REC联合提出了对美国专利第9893215号的临时复审申请。申请人表示,由于“现有技术”,韩华新能源关于专利“制造具有表面钝化介质双层的太阳能电池的方法”的权利要求在技术上是没有根据的——证据表明,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这项发明既不是新的,也并非“不明显的”。隆基股份则在2019年5月13日提交了独立知识产权[各方审查]请愿书。

根据最新进展,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1月13日提交的一份文件显示,此案目前暂缓审理,预计未来两周内将作出不侵权判决。这一决定适用于受到韩华新能源起诉的晶科能源、隆基股份以及REC。

对于上述企业而言,美国市场无疑是重要的。
韩华新能源在美国佐治亚州的道尔顿开设了一家1.7GW的组件制造工厂。“美国是韩华非常重要的市场,这也是为什么韩华正在美进行重大投资,以扩大其组件生产能力,扩展光伏业务,并为美国经济作出贡献。”韩华新能源如是表述美国市场的重要性。

2007-2010年,德国电池制造商Q-Cells一度独占鳌头,自2012年破产后部分资产被韩华收购,2015年与韩华之前收购的Solar one合并,正式成立韩华 Q CELLS(即韩华新能源)。2013年之后,韩华新能源一直稳定处于全球光伏组件企业第4~5位,到2018年略有下滑,位列第6。

具体到美国市场,从2018年美国装机与产品供应情况看来,美国公司FirstSolar为美国市场最大的供应商,韩华位列第二。晶科能源排位第三:美国同样是晶科海外重要的市场之一。来自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SEIA)的声明称,晶科能源自2016年以来在全球销售的太阳能组件的数量超过任何其他公司,在美国部署了7GW的光伏产能,且于去年在佛罗里达州杰克逊维尔开设的电池组件组装厂雇佣了200多名员工。

晶科能源也在其官网引述业内观点,称“这些诉讼基于美国和德国市场太阳能的快速增长,而在这些市场中晶科能源都取得了成功。”同样遭遇指控的隆基则是2018美国市场增长最快的企业,按照其2019海外市场60%的目标,隆基还将在美国市场有进一步的发展。

而上述诉讼能够产生较大影响的原因在于,晶科能源是全球最大的光伏组件制造商,产能超过16GW。隆基的产能紧随其后,约为15GW。同时,REC和韩华新能源都在全球光伏组件生产商的第一梯队。

目前,除了在美国市场,韩华就ITC对专利侵权案件的裁决提起上诉之外,韩华新能源在澳大利亚对晶科和隆基提起的诉讼,以及在德国仅对晶科和REC提起的诉讼仍在进行中。这场关于“专利侵权”的贸易战还远没有结束。

来源:光伏們

 
标签:晶科能源 , 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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