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济南发布《先行区促进产业发展十条政策》推进氢能发展
2019-04-03

近日,济南先行区制定的《先行区促进产业发展十条政策》首次公布。

其中,关于重点发展新能源产业政策如下:

1.鼓励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中国氢谷”项目建设运营。对氢能源科技园、氢能源产业园、氢能源会展商务区建设投资以及承担或参与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经认定后最高给予2000万元补助。

2.鼓励氢能源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在先行区建设运营的商业化、公共服务用的加氢站、油电气氢合建站,最高给予建设企业900万元建设补贴。

3.鼓励先行区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氢能源标准化制定,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据悉,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3月28日止,由先行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政策主要是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新能源、先进材料、数字创意等先行区主导产业,有针对性地给出了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包括落户补贴、投资优惠、经济贡献奖励、科技研发扶持、科创平台补贴等多个方面,为“双招双引”企业和人才团队提供最优惠的政策扶持。

 
标签: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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