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发布《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和实施意见》,计划到2020 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93.3万千瓦(原规划目标240万千瓦)。
到2020年底,各电力装机规划为:燃煤装机2055.9万千瓦,比原规划增63.4 万千瓦;燃气装机90万千瓦;常规水电装机475.2万千瓦;抽水蓄能装机170万千瓦;风电装机875万千瓦,比原规划增加325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93.9万千瓦,比原规划增加153.3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31万千瓦。
重点任务
(一)优化电力建设布局和结构
光伏发电:在我省西部白城、松原、四平地区开展风光储、光伏农业、光伏牧业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中部长春、吉林等地区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光伏领跑者”基地建设,促进成本下降和产业升级。到2020 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93.3万千瓦(原规划目标240万千瓦)。
推动农村用能方式改变。推进节能型农宅建设,加大建筑节能示范力度;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发展风能、太阳能和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农村养殖业沼气利用,促进农村用能方式向分布式能源、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转变。
(二)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一是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科学开发用电计划,加快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研究建设电力现货市场。加强对电网公平开放、电力市场交易和价格成本的监管,维护电力市场健康有序运行。推动清洁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加快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二是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家油气勘探开发、管网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建立完善油气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机制,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促进油气市场多元竞争。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强油气管网、储气设施规划统筹,提高互联互通和资源调配能力。
(三)继续推进富裕电力消纳
加快推进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提高电网外送能力。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东北交流特高压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使我省清洁能源和富余电力能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交易消纳,从根本上解决“窝电”问题,推动清洁能源发展。积极争取增加扎鲁特直流电力外送份额。
积极组织发电企业参与送华北电量交易、送北京集中电采暖用户交易、参与大用户直供电等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规范有序做好富余电量跨省跨区现货交易工作。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 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和优先发电制度,鼓励可再生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多渠道拓展清洁能源消纳能力。
来源:吉林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