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国家能源局介绍电力辅助服务未来三方面工作要求
2019-01-29

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和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介绍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光伏发电专项监管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电力辅助服务下一步工作要求,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扩大电力辅助服务参与主体范围。新一轮电改以前,电力辅助服务主要覆盖统调火电和大水电机组。近年来,清洁能源装机不断增加,对我国的电力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要进一步扩大电力辅助服务参与主体范围,实现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机组全部纳入电力辅助服务参与范围。尚未将核电、热电联产、风电、光伏发电等发电机组纳入电力辅助服务参与范围或不同类型机组分立账户的,要完善规则、落实规则、加强监管,促进各类型发电机组在同一平台上公平承担电力辅助服务义务。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市级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机组逐步纳入参与范围,或参照统调机组规则制定非统调机组电力辅助服务实施细则。同时,按需扩大电力辅助服务提供主体,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探索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进一步探索研究建立用户参与的分担共享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大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交易)力度。电力辅助服务的力度是其在电力系统中的价值体现,根据国际经验,通常间歇性能源占比越高、灵活性电源需求越多的电力系统,支付的电力辅助服务成本就越高。当前我国电力辅助服务总费用占总电费比重较欧美等电力市场还有很大差距。所以,要进一步实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交易)力度科学化,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补偿力度,同时加大市场化交易力度,弥补发电企业承担电力辅助服务的成本,体现电力辅助服务本身的价值,充分调动发电企业提供电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部分地区对于调频、调峰、备用等服务补偿(市场交易)力度较小,不能覆盖电力辅助服务提供成本和合理收益的,要尽快完善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内容,鼓励调频和调峰服务按效果补偿,进一步加大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力度。

三是进一步推动补偿机制向市场竞争机制转型升级。目前各地通过“两个细则”方式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实施的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实质上是一种符合市场化方向的经济补偿机制,目的是实现辅助服务在“厂厂之间的公平分配”,维护市场主体公平承担安全责任。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推进,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也亟需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推进,电力是商品,辅助服务也是商品。刚才提到我们已启动了14个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目前,能源局有关派出机构也正在探索研究华中、青海、上海、安徽、四川、江西、湖南、广西等地区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同时我们也鼓励其他地区遵循中发〔2015〕9号文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选择,稳妥有序地探索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2020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基本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大力促进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

来源:国家能源局

 
标签:储能调频 , 国家能源局 , 电力辅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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