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工信部修订《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新规将于2月中旬施行
2019-01-28

1月25日工信部官网消息,工信部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的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管理暂行办法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

《规范条件》要求,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含配套)项目。对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等确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组织论证。

此外,《规范条件》对企业的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质量管理均作出了详尽的要求:包括具备锂离子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的企业,每年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并鼓励企业提升自动化水平,开展智能制造,与环境实现和谐共处,鼓励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废弃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理体系。

而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意见稿中,对申请公告的电池企业的申请、审核、监督、管理做出具体要求,如申请公告的企业需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并且每年3月31日前需通过工信部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交上年度自查报告,每半年需报一次运行数据。自查报告是公告企业执行《规范条件》的重要依据。

 
标签:锂离子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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