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能源局和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随着规模化发展和技术快速进步,在资源优良、建设成本低投资和市场条件好的地区,已经基本具备了平价(低价)条件,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1月10日,能源局和发改委针对《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官方解读。
平价项目投资环境明显优化
通知明确提到:
1)审批权下放省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平价项目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审批效率提升;
2)地方在土地利用及土地相关收费方面予以支持,禁止收取任何形式的资源出让费等费用,切实降低土地成本;
3)省网企业负责投资项目升压站之外的接网等全部配套电网工程,降低并网成本;
4)各级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可出台一定时期内的补贴政策,仅享受地方补贴的项目仍视为平价上网项目。目前光伏电站EPC造价约4.5元/W,非技术成本(土地、并网、财务)约占总投资成本的20%以上,算到电价约0.1元/kwh,平价试点政策预计尝试在最大限度上降低非技术成本、改善投资环境,光伏、风电系统造价降低约0.5元/W。
平价项目有望获得稳定项目收益率
1)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上网,如存在弃风弃光情况,将限发电量核定为可转让的优先发电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参加发电权交易;
2)明确省级电网企业承担平价、低价项目收购责任,按照核准时燃煤标杆电价签订不少于20年固定电价电力收购合同,收益率明确,消除项目未来参与市场竞价风险;
3)鼓励平价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
4)免交未涉及的上一电压等级的输电费。对纳入试点的就近直接交易可再生能源电量,政策性交叉补贴予以减免。
此前非技术成本较高以及收益不稳定是新能源投资制约因素,投资环境的优化与收益率的保证有利于大幅激发业主投资积极性。从现在到2020年底前获得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低价)上网项目,在其项目经营期内,《通知》中的有关支持政策保持不变,有效期仅为两年,企业有动力抓住窗口期加大投资力度。
平价试点与补贴项目不冲突
推动平价项目并非立即对全部风电、光伏发电新建项目取消补贴。现阶段的无补贴平价项目主要在资源条件优越、消纳市场有保障的地区开展。在目前还无法做到无补贴平价上网的地区,仍继续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竞争性配置项目的政策和管理要求组织建设,也要通过竞争大幅降低电价水平以减少度电补贴强度,未来一段时间将同时存在平价项目和补贴项目。
平价项目属于增量市场。风电、光伏发电监测预警或评价为红色地区的,不安排新的平价(低价)项目,橙色地区只能用已核准(备案)的项目开展平价(低价)项目,绿色地区在落实消纳条件基础上,同时考虑平价下收益率,预计现阶段能开展光伏平价上网试点的省份,不会超过10个。
平价上网已经渐行渐近
2018年12月首个大型平价上网光伏项目在青岛格尔木正式发电,总装机500MW,投资额21亿元,平均电价0.316元/kwh,已经低于当地燃煤上网标杆电价(0.3247元/kwh),根据我们测算,光伏系统成本达到3.5元/W即可在约一半以上地区实现平价上网(IRR=8%),预计2020年后将出现大规模平价上网项目。
11月2日能源局会议后,政策预期向好,我们认为此次平价上网政策让此前朦胧利好兑现,有望刺激需求带来装机增量,同时缓解补贴紧张的问题,此外平价项目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各部门将根据新能源的发展状况适时调整2020年后的平价上网政策,随着风电和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十四五”初期风电、光伏发电将逐步全面实现平价。未来能源革命前景广阔,板块长期投资价值凸显,目前2019年新能源补贴政策尚未出台,装机指标和补贴电价依然是影响投资关键因素,短期建议关注补贴落地后的布局机会。
来源:国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