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发布
2018-12-19   | 编辑:faye   |    904 浏览人次

12月18日,《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发布。

该方案计划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基本建成规范有序、合理高效且可持续发展的回收利用体系及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化发展氛围。

国家发布动力电池回收政策最早可以追溯到2016年的《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此后六年没有再颁布相关政策,直到2012年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逐步步入正轨,动力电池回收的政策又开始更新,特别是自2016年以来至今,国家陆续颁布了12项与动力电池回收有关的政策。今年,工信部等七部委以及发改委分别于2月及7月发布了两项政策,此外,深圳市政府也发布了《深圳市开展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监管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年)》,昨天,京津冀成为继深圳市后第二个发布政策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地区。

《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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