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长沙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2018下半年度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的通知》,通知明确,2014年-2020年期间,在长沙市建成且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相关电力公司统计发电量起始日为准,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
按照“每半年度拨付一次”的原则,家庭及单位应根据情况于每年6月1日-15日,11月1日-15日两个阶段向市能源局提出补贴申报。其中,在2014年至2016年10月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相关电力公司提供的并网发电量,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审核有关材料,审核通过并报政府审批后,一次性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同时,通知提到,已享受过“金太阳示范工程”或“光电建筑一体化”等中央、省、市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再享受本方案明确的电量补贴。
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2018下半年度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的通知
长能源〔2018〕45号
各区县(市)能源局(办):
根据长沙市能源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方案》(长能源〔2016〕41号)有关规定,现开展我市2018下半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其中: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区县(市)能源局(办)负责审核,单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区县(市)能源局(办)初审合格后报市能源局复核。所有项目审核确认清单(附件1)加盖公章后,与单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材料于11月2日前一并报送至市能源局项目管理科。项目申报所需资料见附件2,相关材料可于长沙市发改委网站能源建设栏目下载。
项目审核确认清单及单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地点:长沙市能源局项目管理科(市政府 二办610)
联系方式:郭雅琴 88667913
监督电话:喻文辉 88667902
长沙市能源局
2018年10月15日
来自:长沙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