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冲刺无补贴时代 光伏平价项目将呈现规模化
2018-09-26

近期,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即用电侧实现平价,以此实现“零补贴”。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要组织开展平价上网和无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符合监测预警管理要求的项目,国家能源局不再实施年度建设规模管理。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可以自行出台一定时期内的补贴政策,鼓励各地区结合增量配电网试点、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电力直接交易等开展风电、光伏发电与用户直接交易的试点工作。

无补贴倒逼制造成本及非技术成本双下降

可再生能源领域一位资深人士称:“对文件不要过度解读,就是字面意思——不要国家补贴可以自己干,地方愿意补可以补,消纳需要自己落实。”但光伏产业是否具有平价上网的条件一直饱受争议,尤其是“5·31新政”后,光伏行业加速洗牌,仍旧处于“半冷冻”状态。

此次征求意见稿,距离国家能源局8月末批复《关于无需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函》,只间隔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曾在“5·31新政”后公开表示,光伏平价上网试点有望在年内启动。有业内人士推测光伏试点启动工作将加速,也有不愿具名的光伏资深人士持相反意见。根据智汇光伏的测算,在当前光伏电价水平下,光伏度电补贴在0.2元—0.37元/千瓦时,光伏发电的标杆电价同用户侧电价已经非常接近了。在此背景下,“应该不会有光伏平价上网试点了,如山东省东营市一样,自行建设即可。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光伏组件价格近5年下降了60%,光伏电站建设的非技术成本已占总投资成本的20%以上。零补贴会倒逼制造成本及非技术成本双下降,有望让光伏跑步迈向全面平价上网时代。

地方政策接力国家补贴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符合相关条件及管理要求的情况下,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可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自行出台一定时期内的补贴政策,且地方补贴政策不影响项目评价属性的认定。实际上,“5·31新政”后地方补贴政策已经备受期待,接棒光伏国家补贴“断崖式”下调,助力光伏平价上网再行一程。

近期,光伏地方补贴利好不断,9月17日,“5·31新政”后的首个省级光伏项目补贴政策落地,引起行业轰动,被视为给低迷的光伏市场“雪中送炭”。当天,浙江省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相关通知,除了维持0.1元/千瓦时的省补不变外,还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给予补贴:“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按照0.32元/千瓦时补贴,“全额上网”的按照0.7元/千瓦时补贴。

有企业预计,停滞了3个月左右的户用市场将最先在浙江复苏,“接下去几个月全国各地都有活儿干”。合肥也于9月20日出台地方光伏补贴政策,分布式光伏按照0.15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浙江、安徽、山东等10余个省有20多项光伏补贴政策,一些重视新能源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省、市,补贴力度甚至“充满吸引力”。

“光伏的平价上网进程有可能快于风电,光伏的省市级补贴将支撑光伏新增装机量大幅增长,光伏累计装机量将毫无悬念地超过风电。”华北电力大学教授袁家海告诉记者。光伏行业技术进步遵循“摩尔定律”,如果没有原创性、颠覆性的技术出现,风电行业成本下降速度将低于光伏。

据统计,全国约3/4区域的集中式光伏发电成本可与当地居民电价相当,全国绝大部分区域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成本均低于或接近当地工商业电价,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目标。目前,15个省可自行建设无补贴项目,13个省市已核准或备案平价项目可建设。

平价项目或规模化呈现

近年来,为解决弃风弃光问题,国家在控规模、降补贴、降电价、促消纳等方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自2017年以来,风电和光伏发电消纳形势持续好转,弃电量和弃电率持续实现“双降”。

要在2020年前全面进入发电侧平价时代。当光伏标杆电价为0.4元/千瓦时、系统成本在3.5—4元/千瓦时、组件低于2元/瓦的条件满足时,光伏平价项目将规模化呈现。

来自:中国能源报

 
标签:光伏发电 , 光伏平价上网 , 光伏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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