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646,124.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24%,经营性现金流量
净额54,045.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04.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49%;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474,984.00万元,较期初增长12.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02,761.95万元,较期初增长1.91%。
经营情况简介
新能源光伏材料产业领域:
随着光伏行业发展,全球光伏行业即将进入平价上网时代,公司认为光伏制造业已经进入“成熟制造业”阶段,供给侧产能持续扩张导致产能的结构性过剩、落后产能将被淘汰,而“531政策”进一步加速了趋势,行业资源向拥有先进产能的企业集中。一方面,公司重点在内蒙古地区扩张光伏材料产能,稳步推进实施新能源光伏材料四期及四期改造项目建设,完善项目配套设施,其中四期项目已全部达产、四期改造项目将于2018年第四季度全部达产,公司整体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年产能合计将达到23GW以上,持续保持全球新能源材料领域领先地位;同时通过管理优化、流程再造、精益制造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持续推进内蒙古地区晶体制造基地超越设计产能。在江苏实施10GW钻石线切割超薄硅片项目已建设完成,全面进入提产达量运营期,通过工艺技术进步与精益制造增加市场供给,打造现代化智能工厂。
另一方面,围绕着光伏产业链综合竞争优势的创建,和公司在产业链中比较优势的发挥,公司与保利协鑫等围绕优势资源互补,开展战略合资合作,中环股份参股新疆多晶硅项目、保利协鑫参股内蒙四期单晶项目顺利推进,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产业链中的竞争力。
光伏发电站领域:
2018年上半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24.306GW,与去年同期增幅基本持平。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联合发布了“531政策”,政策主要对分布式光伏电站、普通地面电站进行了规范,装机量低于2018年的行业预期。面对国内光伏发电领域开发形势的深刻变化,围绕2020年实现用电侧平价上网的国家战略目标,公司电站开发业务秉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理念于2017年的及时转型,脱离了单一的地面商业电站开发模式,积极开展光伏扶贫电站及自发自用分布式电站的开发。
2018年上半年,公司集中优势资源完成光伏电站项目并网150MW,确保了电价;同时在红原县邛溪光伏电站、若尔盖县卓坤光伏电站合作的基础上,公司与Apple、SunPower完成武川县光伏电站一期的合作交割,合作规模累计170MW。电站运营管理方面,通过集中控制实现电站运营质量稳步提高,电站运营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电站发电收入14,313.47万元。公司的电站资产为公司后续提拱了稳定的现金流来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