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光伏补贴三问:补贴的来源与缺口因由分析
2018-06-11

可再生能源产业关乎我国能源安全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这需要全社会的力量去推动和解决。

近日,光伏产业的补贴问题闹得沸沸扬扬,络绎不绝的报道在使大众日益关注光伏的同时,也表现出社会认识和理解上的若干误区,关于光伏补贴,展开讨论前却又几个问题需要搞清楚,而本文,也就在说明三个问题,也就是——光伏产业补贴究竟来自哪里?光伏补贴缺口到底有多大?光伏产业离去补贴化还有多远?希望能为读者答疑解惑。

自2006年开始,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发改委颁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等相关法案,其中明确指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是指为扶持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而在全国销售电量上均摊的加价标准。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我国光伏上网电费结算包含两部分,即当地脱硫煤电价,加上可再生能源基金。每个年度国家相关部门都会出台不同地区的标杆电价,供业主自主开发决策。项目建成后,脱硫煤电价的部分,即时从电网正常结算,而补贴部分则在集中上报后,由资金池统一安排。

因此,大家所热烈讨论的光伏补贴,实际上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从全国人民电费里面收取的、支持发展新能源的”可再生能源基金”而已,财政迄今为止并没有拿出一分钱出来,该补贴的本质是一个很清晰的收支关系,只是我们习惯上把它说成了“补贴”而已,由此造成了较多的混淆。

该基金本质上就是取之于全社会、用之于全社会的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资金,而非财政直接拨款,并且,依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法,国家本身就肩负着“直接收取”和“保障支付”的双重责任。

为什么要设立这项基金呢?因为光伏新能源产业是国家、社会乃至全球、全人类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事关国内严重的雾霾问题解决、事关国家能源安全和长期可持续发展、事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中国梦实现,既然肩负着如此重大的现实和历史使命,从一开始就决定了这个产业需要全社会去共同推动和解决才行,并非单靠某个企业或某个行业就能完成和推动。

作为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唯一来源,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自2007年的0.1分/千瓦时、2012年调整为0.015元/千瓦时,到2016年提高至0.019元/千瓦时。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张,总补贴数额同步增长。2017年,新能源装机大幅增长,但没有相应提高附加费。

据财政部统计,到2017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总额为1000亿元,其中光伏补贴缺口占到近一半份额,约496亿元。此数据看似不小,但事实上,涉及光伏产业这500~1000亿的所谓缺口,是过去十年左右时间不断累计、不断滚存下来的缺口总和,并非每年的缺口!

究其原因,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首任主任、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俊峰认为,补贴缺口变大的根本原因有二:一是征收不到位,导致入不敷出;二是征收额度没有随可再生能源规模的扩大而提高。

李俊峰指出,补贴来源是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每年应征收1000亿元,但是征收比例仅75%左右,年度欠收200多亿元,长此以往而造成了历史欠账,并多年累积、滚存而成为1000亿元的缺口。在李俊峰看来,可再生能源附加的额度没有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及时调整,补贴出现缺口成为必然。

因此有专家提出,在控制光伏发展速度的同时,财政应适当调增基金规模,适应发展需要。如果把全社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全部收上来,所谓缺口就会大大减少。如果社会用电每度附加增加到3分钱,补贴将由此全部解决。

为光伏产业补贴是否太多呢?从2000年到2017年这近20年间,国家共计为国内煤电脱硫脱硝补贴了超过2万亿元,现在每年超过1200亿元,近二十年来平均每年的补贴也在1000亿左右,并且火电的补贴直接转移到了电价中进行全社会分摊,其中仅仅是解决了脱硫脱硝的存储问题。对比国家给予光伏产业的补贴,可以明显发现光伏的补贴数字甚至还是要小一些的。

为此,社会有较多声音提出疑问,虽然国家每年给予火电如此巨额和长时间的补贴,火电也进行了脱硫脱硝处理,但仍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大量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甚至成为较多地方雾霾严峻的主要成因。而光伏新能源承担了国家能源改革转型、节能减排、城市空气改良、环境污染和雾霾问题解决的历史使命和根本责任,其补贴金额也远远低于火电,如此看来,光伏补贴实在是一项有价值、有意义的事业,不应该累年拖欠。

全联新能源商会会长、隆基绿能董事长钟宝申指出,如果光伏产业只有与没有承担环境污染成本的煤电平价,国家才能给予产业发展空间,这意味着其光伏产业的生态环境贡献一文不值!而从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如果531新政有能源转型和生态建设的指导思想与核心要义在其中,就应该全面评估煤电的真实社会成本(尤其包含污染治理与排放成本),并给出煤电的真实价格,当清洁能源达到这个价格时,就应当大力支持和发展,以实现对传统化石能源的全面替代。

汽车电动化、能源消费电力化、电力生产清洁化是我国能源改革转型、城市空气改良、消除雾霾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全球专家学者长时间研究得出的根本结论。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国家为新能源汽车补贴约550亿元、2016年补贴超700亿元、2017年补贴总额也超过650亿元,这些补贴基金是国家财政专项基金,是国家财政拨款。而光伏发电涵盖范围比新能源汽车更为广大和深远,发展光伏产业与发展新能源汽车同等重要甚至更加重要,因此将光伏列入专项基金补贴并加大支持力度,缩小补贴缺口,也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合乎全社会的期望,实不应由于所谓补贴不到位,反而让光伏发电成为社会的“弃婴”。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认为,不能因为补贴有缺口反过来限制光伏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在国家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历史节点,就要大力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为环境多付点钱,是很正常的现象。

事实上,每个行业的补贴基本都是在行业发展的初期阶段,是政府为了扶持其起步而快速实现市场化发展采取的战略性手段,今天的补贴归根结底是为了以后不用补贴也可以市场化生存发展。

随着光伏装机规模近年来的快速增长,促进了我国光伏行业技术性成本的大幅降低,加速了光伏用户侧平价,确立了中国光伏产业的全球领先地位。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07~2017年,光伏组件和系统价格下降幅度达90%。

如今我国光伏组件的生产成本已降至近2元/瓦,系统设备投资已降至近5元/瓦的全球领先水平。在近期公布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中,已有企业报出了0.31元/千瓦时的最低申报电价,创下中国光伏投标电价最低记录,并已经低于当地的标杆燃煤电价。

根据之前的补贴政策,光伏行业标杆电价将会每年下调一次。而据目前的光伏发电成本下降速度,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报告显示,我国光伏发电更大规模应用后,在2020年前后即可以实现光伏的平价上网,不再需要国家补贴。

可以说,事关国家和全社会每个人的光伏产业,历经艰苦磨炼,既已凤凰涅槃走到了“黎明前黑暗”和“最后一公里”的历史关键时刻,光伏等清洁能源究竟是为国民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还是仅仅在争取和利用国家补贴,全社会再凝聚共识、更上层楼、登高望远岂不更好?

原文来源:深蓝财经网

 
标签:太阳能光伏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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